山东高考改革方案全文

2024-04-25 09:48

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标与原则

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为目标,坚持全面而有个性、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遵循“育人为本、科学施策、规范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立足我省实际,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经验,充分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考生群体的根本利益等,采取“一体三翼”总体推进策略,系统设计、有序实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夏季高考。科目设置。夏季高考采取3 3模式,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考试两部分)3科,外语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的卷面考试形式。考生在国家规定的考试科目中选择3科,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命题。选考科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选考科目考试时长由我省统一设置为每科2小时,150分钟满分。选考科目采用等级分计分方式,记录3次成绩。

(二)春季高考。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科目分专业类别采用“知识 技能”模式,“知识”部分采用国家统一命题的试卷。“技能”部分包括专业相关的实践操作和专业素养两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机考或纸笔作答,其中10类专业技能方向(含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技能”科目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

三、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构成。夏季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成绩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中单列的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按照考生实际听力考试情况计算并计入外语科目成绩总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综合科目中单列的不再区分文理的原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最终以原始分数呈现。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照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关规定呈现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二)成绩使用。夏季高考中的等级考作为“考生向高校报考条件和录取依据”。根据2017级高中阶段学生实际情况,“2021—2023年学生报考条件和录取依据为夏季高考6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等级考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成绩”。

四、招生录取机制

(一)完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依据考生夏季高考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改进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继续实施国家和我省地方高校公费生(含师范生)、省属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等面向农村学生的招录政策,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高校升学渠道。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继续扩大春季高考规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规模。逐步完善高职分类招考机制,推动高职分类招考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进一步优化录取批次设置。逐步实行以专业(专业类)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方式,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允许考生报考多所院校,增加考生的院校选择机会。

(二)完善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公办本科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办法,鼓励优秀中职毕业生报考本科高校。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具体录取名单及办法由学校按程序确定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录取。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善高职(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等政策,简化优化报名手续及随迁子女参加各类教育政策连续性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