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评选细则最新

2023-12-19 21:41

学科带头人评选细则

一、评选目的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和带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原则

1. 注重师德师风,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学科的教师,名额不限。

3.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 评选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标准

1. 师德师风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生成长,乐于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2. 业务水平高,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能够胜任本科教学和科研工作。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学质量,能够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持或参与一定的科研项目,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做出贡献。

5. 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为学校的创新发展和实践教育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6.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工作,为学校的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1. 发布评选通知:学校公布学科带头人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目的、原则、标准、程序和奖励措施。

2.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3. 学科组初评:学科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评审,推荐出本学科的候选人。

4. 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组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

5. 公示与征求意见:拟表彰人选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6. 表彰与奖励:学校对当选的学科带头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支持。

五、奖励措施

1. 学校对当选的学科带头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以表彰他们在学校事业发展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2.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提供一定的科研支持和学术交流机会,支持他们开展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

3.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给予一定的教学支持和培训机会,支持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给予一定的领导和管理支持,支持他们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5.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给予一定的职业发展支持,支持他们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