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4-02-21 06:06

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详解

一、基本条件

1.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

2. 中级工程师 (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

二、材料要求

1. 照片:一寸和两寸蓝底照片各两张(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学历复印件:一份。

4. 申报表打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材料:根据人社局规定,各专业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评审要求

1. 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

2. 报送和呈报的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一式一份整理。材料要逐条目分类装订。

3. 破格晋升人员,必须写出单位考核推荐材料。

4. 申报评审材料,在呈报前应按要求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市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3纸)一式一份。

5. 评审收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金额请参照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四、继续教育要求

1. 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公需科目。

2.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采用网络在线授课方式,学习时间2年(每年完成50学时),共计100学时。学习按年度计划安排在国家人社部人社科教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可按每学时0.5学分(每年不超过20学分)折算成相应学时学分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公需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合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和发放。请各市、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确保完成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