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

2024-02-15 06:21

河北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全面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有效促进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高考制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优秀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增进教育公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和高考改革顺利推进。坚持科学高效,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规划,创新考试形式,改进行政管理,强化政府统筹,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坚持公平公正,加强过程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保障各类考生合法权益。坚持积极稳妥,在国家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立足省情、教情、考情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的改革路径和方式,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三)调整高考科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成绩总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科目成绩组成。语数外科目满分值保持不变,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选择3个科目(其中包含1门通用技术),考试成绩作为考生学业凭证纳入高考总成绩。探索将艺术(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书法、口才)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四)完善招生计划编制。依据高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要求,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高校招生计划依据政府宏观政策导向编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

(五)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依据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考生。普通本科院校可自主确定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由高校自主确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省市县三级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高考综合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经费投入到位,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考试招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

(七)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考试组织、安全保障、考务管理、作弊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八)提升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考风考纪建设。